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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力—关于香港DHL代理渠道发票申报要求的通知

尊贵的客户:

您好!
接香港DHL通知 ,所有代理渠道出口货物的随货发票需遵循如下要求:

1、发票上必须有详细的发件人信息:真实完整的发货人/公司名称(包含空格在内不能超35个字符)、发货人地址、发货人联系方式等;

2、发票上的发件信息不能为香港信息(包括发件公司名称、发货人地址及联系方式);

3、发票上的发件人信息已提前备案,未备案的可再次备案。

请知悉并转告寄件人,在寄运货物前请严格审查货物发票是否符合上述要求,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予再次审核,如未遵循相关规定,DHL将会扣件拒收,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,均由发货人承担。

敬请知悉,谢谢!!

新力速递
2021年3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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